粉絲:我也想成為一個受歡迎的樂手,想請問要有什麽條件才能做到像你那樣?
回覆:這我也不確定哦@@
但如果你在勞工處看到相關職位招聘的話,很有可以會是以下這樣。
職位:Steven Law 一名
職責: 全天候管理專頁、回覆留言及私訊、影片拍攝、樂譜輸入、幕前幕後工作及運作其他業務。
資歷: 良好中英文,有相當程度吉他彈奏和音樂教學經驗,能獨立工作,具市場推廣及企業運作經驗。需高度熱愛本職位(有管理Fans Page經驗者優先考慮)
待遇: 無底薪,無花紅,每周工作時間100小時以上。
我不確定你是否還想應徵這職位,但如果你不是發自內心的熱愛這份工作,我相信你應該幹不下去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