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這個網站其實只是我的三大消閒方式之一,其餘兩大為上FACEBOOK和看報紙XD。 所以在這裏的文章並不一定是與音樂藝術有關。而寫文章除了是消磨時間外,亦可提高中文水平:P
話說打從上年11月開始可買的東西已經買到一褲到係,在無錢可花的情況下唯有在這裏寫文章。
這個是下午和好友,在九龍灣 金滿堂甜品 吃的榴槤女王,內含榴槤雪糕及蛋白,我是個榴槤愛好者,因此這糖水對我來說很不錯。
傍晚時分再去我的御用飯堂 《牡丹樓》嘆番個馳名雙牛芝堡。話說我去年常到的三大"飯店"為麥當勞、吉野家和譚仔。這三巨頭在我心中的地位遠超 福臨門、國福樓及天香樓。
為了健康而改變飲食習慣,就算多活幾年也無法彌補垃圾食物帶給我的樂趣。愛豪飲酒及雪茄的馬克‧吐温也有同樣的看法。當然這只是我的阿Q精神…
如果人類的身體許可的話,我會每天豪飲可樂,勁食漢堡薯條,物質生活本來就不是我所追求的,金錢無法讓你買到快樂,當然從某個角度來說,金錢可為人生創造比較多的樂趣。
晚上回家看書時看到一句話,突然好像有顆燈泡亮在我面前。
“克制想通過違法行為來賺大錢的欲望,總比被抓到時要面對的所有後果容易得多。"